教務處通知
一.排定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三次段考科目時間表。(如附件)
二.校車開出時間6月26日17時10分開車,6月27日17時10分開車,6月28日10時40分開車。
(6月26、27日16:45大門關閉,只出不進)
三.學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
(1)桌面清空、只放文具,桌子轉向180度,書包統一於走廊,排放整齊。
(2)考試時桌面除文具及無文字之桌墊外,其他東西不得置放於桌面上(如:水、飲料、鏡子、稿紙…等物品)。
(3)考試期間,勿帶手機到校。有帶者,關機交導師保管,當天全班最後一節考試結束鐘聲響後再行領回 ;
考試期間手機未交導師保管者,一經發現,一律以違反考試規則記小過乙次,手機暫時保管。
(4)考試時間超過45分鐘才可交卷,交完試卷請離開教室、走廊,考試期間禁止各項球類活動。
(5)本次段考補考日訂於6/28(三)實施完畢,前兩天請病假缺考之同學,自動於數學科考完後攜帶醫院證明,
至教務處報到,辦理補考。
教務處敬啟106/6/12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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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3月考(0612更新版).doc | 66.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