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同學平安:
一、自106年2月10日起至106年12月14日止,在校園內同學遺失物品未招領品項計有手錶等項目。
二、105-2學年度相關失物已逾6個月失物招領公告自即日起至106年12月21日止。
三、 原拾獲人依法可以獲得其所有權,如原拾獲人未於12月21日前至生輔組領取,將由學校處理後續事宜。
四、學校預計將未領取物品訂於106年12月22日聖誕節活動期間實施義賣,義賣所得捐給學校急難救助金幫助有需要的同學或捐贈社福團體運用。
協同中學失物招領專區,請妥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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